本变更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500万元,相对原项目,建设内容的变化主要是:由新建2座55孔7米顶装焦炉变为新建2座50孔7.3米顶装焦炉,煤气净化系统利旧改造配套服务5-8#焦炉变为利旧改造仅配套服务现有5-6#焦炉、两台7.3米焦炉配套新建煤气净化系统,焦炉整体封闭改为焦炉焦侧采用加罩封闭并新增焦炉机侧炉头烟气处理系统,干熄焦高含硫放散气引入焦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变为单独处理后排放,将开放性排放点的高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改为管道收集经预处理后作为补充空气送入干熄焦系统燃烧处理。除此之外,原项目备煤系统、干熄焦系统、筛储焦系统等建设内容不变。变更后焦炭生产规模维持原有240万吨/年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