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柱县冷水镇旅游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 已由 石柱士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石发改审〔2023〕4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石柱农旅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石柱农旅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略) 石柱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共包 (略) ,分别为双龙大道、支线一,总用地面积130.36亩,道路总长度为3115.088m,其中:双龙大道长2950.000m,呈南北走向,起点位于长秧田,与现状X595平交,道路向北延伸,终点与支线一平交( (略) 附近);支线一长165.088m,呈东西走向,起点与双龙大道平交,终 (略) 平交。道路 (略) 支路,路面结构为沥 (略) 面, (略) 幅宽度为15.5m,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30km/h。主要建设内 (略) 工程、结构工程、桥梁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 (略) 、支护和支挡设计等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8544.*元
2.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图纸上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石柱农旅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廷 (略) |
地址: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玉带南街13号三楼 | 地址: | (略) (略) 含谷镇高龙大道(延长段)377号1栋3层3-1号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谢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石柱县冷水镇旅游度假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 | ||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 (略)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石柱支行 | **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 (略) | 重庆银行石柱支行 | *561-335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 (略) | 中国工商银行石柱支行 | *4351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正迅 (略)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石柱万寿支行 | ** |
招标公告.pdf
石柱县冷水镇旅 (略) 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双龙大道建设项目【一审修改*】.rar
工程量清单.pdf
[**].CQ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