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行审函〔2023〕370号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海南省琼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修缮工程(海榆中线K172-南流村)实施方案的批复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关 (略) 琼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修缮工程(海榆中线K172-南流村)实施方案及预算的函》(琼中交通函〔2023〕322号)、《 (略) 琼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修缮工程(海榆中线K172-南流村)实施方案报批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收悉。你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负完全责任。 (略) 工程 (略) 出具的《 (略) 琼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修缮工程(海榆中线K172-南流村)实施方案及预算评审报告》及相关法规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审定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名称: (略) 琼中县2023年农村公路水毁修缮工程(海榆中线K172-南流村)。
三、项目建设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什运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①K3+245-K3+273路基重建左侧重力式挡土墙28m,K6+543-K6+551、K6+583-K6+591、K6+907-K6+915路基重建右侧重力式挡土墙各8m;②K4+950-K5+040修复矩形边沟沟底铺砌90m;③K6+473-K6+530、K6+550-K6+583各修建2.0米高路堑式挡土墙和矩形边沟90m;④K6+547涵洞拆除重建为1-φ1.0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K6+587涵洞拆除重建为1-φ1.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K6+911涵洞拆除重建为1-φ1.00钢筋混凝土圆管涵,管涵共长21m。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审定后的总投资为75.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3.80万元,建设用地费0.2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82万元,预备费2.1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项目涉及用林用地须依法完善用林用地手续后方可实施。
七、请严格遵守《承诺书》中各项承诺。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批复开展后续设计和实施工作,将投资控制在核定的预算之内。未经我局批准,由你单位调整建设内容造成超批复预算的,一概由你单位自筹资金、自负责任。
八、其他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项目批复有效期*年。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