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比选项目的潜在参选人应在( (略) (略) (略) 西裕祥 (略) 5#601)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参选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ZC(PJSW)2024-00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税务局及派出机构(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三税务分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公务车辆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公务车辆维修保养服务。
预算金额:(略)元/年
最高限价:100%
入围单位数量:1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购买单位在财政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须一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参选人必须为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不同参选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参选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无资格参加本次比选;
(4)参选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二类及以上。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至2024年09月0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比选文件的方式:现场
领取比选文件的地点:辽宁辽河工程造 (略) ( (略) (略) (略) 西裕祥 (略) 5#601)
比选文件售价:500元/本,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和地点
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参选时间:2024年09月0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 (略) (略) (略) 办公楼902房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惠宾街103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主任 042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 (略)
地址: (略) (略) (略) 东跃街裕祥 (略) 5#601
联系方式:0427-(略)
邮箱地址:*@*q.com
开户行: 盘锦银 (略) 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辽河工程造 (略)
账号:6600 8013 0900 0130 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志强
电 话:0427-(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