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月2日-2025年1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6-(略)
传 真:0476-(略)
通讯地址:克旗新汽车 (略) (略) 克什 (略)
邮 编:(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略) 森元再生 (略) 生活垃圾 (略) 理项目 | 克环审字[2024]2号 | 2024.12.30 |
(略) 盘分享的文件: (略) 森元再生 (略) 生活垃圾 (略) 理项目审批意见.pdf
链接:http://**
提取码:th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