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竞谈-2024-2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项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元
5.最高限价:*元(A包:*元 B包:*元 )
6.采购需求:
6.1采购内容:
A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物资
B包:监测点系统升级改造
6.2标包划分:共2个标包。
6.3采购期限
A包: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送达,作业完成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5日前
B包:服务期:1年
6.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
A包:供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送达,作业完成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5日前
B包:服务期:1年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 (略) 现行规范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专门面对中小企业:是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份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 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 (略) 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精神,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 号文件规定的 6%—10%提高至 10%—20%,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给予总报价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执行20%扣除);②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③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1)供应的农药需提供农药产品“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证、产品标准证的扫描件)。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B包: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 (略) (http://**.cn) ”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保留查询信息)。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
3.1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前
地点: (略) (略) http://**)
方式: (略) (略) http://**)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等相关资料。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http://**)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http://**)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河南省电子 (略)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投标保证金。
2、本次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变更事项将发布在河南省 (略) 、 (略) (略) 、 (略) (略) 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没有投标人任何信息,无法书面通知,请投标人自行查阅,并下载采购补充文件, 投标人应 (略) 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3、投标人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完整性,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或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自谈判文件下载截止日期起法定期限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内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清 (略)
联 系 人:曹现彬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常 (略)
地 址: (略) 恒大悦龙台9号楼2单元2801室
联 系 人:杜艳娜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现彬
电 话:*
发布人:中常 (略)
发布时间:2024年8月5日
信息来源:http://**-f7a8-4e01-842e-d69e*c8&projectType=ZFCG&huanjie=NOTICE¬iceType=NO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