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五支队厨房用品采购邀请公告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5-29
浏览次数:3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第五支队厨房用品采购
项目编号:*5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梁毅*
报价起止时间:2023-06-02 09:00 -2023-06-02 09:46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厨房用品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厨房用品; 厨房用品一批:详见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 1批 | 66583.00 |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报价清单盖章件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 (略) 青秀区 南湖街道 滨湖路66号
送货备注:-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售后服务 | 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接到故障通知后在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影响使用等紧急情况6小时内修复。供应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厂家承诺实行“三包”,要求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 |
安装和运输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交货并安装完毕,并达到交付采购人使用标准: 2.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包括以上货物价格,以及运输、装卸、拆卸旧设备、安装新设备、调试、维护、税费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不接受远程指导安装,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 3.如不能按期交货和安装完毕,则视为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
报价要求 | 1.本项目为反向竟价项目,不接受其它品牌报价,中标供应商必须按合同品牌型号来供货。报价必须实质性满足产品参数要求,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虚假响应,或者无法正常交货影响正常使用的,不予验收。 2.若中标后不能按时供货的,将向政府采购办投诉,并建议将虚假应标的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
交货地点 | 广西壮族 (略) 苍梧县旺甫镇沥青场(苍梧交警大队对面) |
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待供货商交货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5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时间会延长)一次性支付完合同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