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EVA造粒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沽河街道办事处聚和路19号 | |
建设单位: |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1月16日 至 2024年01月22日 | |
项目概况: | 公司现拟投资215万元建设“EVA造粒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场地和厂房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不新增建筑面积。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废气: EVA造粒料生产线:投料、密炼、开练、造粒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引入旋风除尘+滤筒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EVA造粒料实验线:投料、密炼、开练、造粒等废气无组织排放。 废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定期清运堆肥。 固废:项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长岛路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