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武义县生态环境治理与文旅产业融合开发项目-宣平溪流域曳坑溪生态治理工程 | 武义县三港乡曳坑溪曳坑村段 | 武义国有 (略) | 总投资695.*元,其中环保投资41.*元。建设内容为新建右岸堤防454m,游步道200m;新建左岸堤防210m,堤顶加高187m;对河道沿线堤防坍塌损毁处进行修复,修复堤防总长100m;恢复重建固定堰2座,翻板堰1座。 | / | 承诺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废水:加强废水污染防治。混凝土、砂石料拌合系统冲洗废水经中和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拌合,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排水经静置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曳坑村的公共厕所,依托曳坑村的公共厕所化粪池预处理,经曳坑村污水处理终端处理达标后排入曳坑溪。 2、废气: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场地设置高度2.5m以上的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 (略) 。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用防尘布苫盖。 3、固废:弃土运往曳坑村低洼地块回填利用及苗木种植;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期清运,并定期清运至有关部门制定的地点处置;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送相关单位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经收集后用于工程回填;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加以收集,并及时由建设单位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明确转运场所,指定专人进行定期清运;含油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浮油、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固废,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传真:0579-*
通讯地址:武 (略) 15号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