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略) *** 平方米用地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清远市清新 (略) )提出的 核发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略) *** 平方米用地规划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并依法予以批准(许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 (略)
二、公示时间: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通过规划验收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项目建设用地现场
、清远 (略) http:/ *** 、清远日报
、其他
清远 (略) (略)
2022-07-18
项目概况:本次报来 *** 平方米用地在已核发规划条件的 *** 平方米用地范围内,规划条件按 *** 平方米用地要求执行( (略) :用地许可C2021-0010),不再重新核发规划条件。
项目已批出。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