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略) 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下述项目开展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新浜镇2025-20 (略) 格案件应急(托底)处置服务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限:2025年1月-2026年12月
(二)项目内容: (略) 置服务:镇城运中心依据职责,开展应急指挥、联勤联动、网格管理、 (略) 置等工作过程中,因相关事项或案件需限时 (略) 置,而产生的专业人员、专用车辆、专用器械、专用物资等服务内容。 (略) 置服务:镇城运中心依据职责, (略) 格化综合管理过程中,因职能部门职责交叉或属于无主事项等原因不能限 (略) 格案件,由镇城运中心进 (略) 置,主要用于专业人员、专用车辆、专用器械、专用物资等服务内容。
(三)采购总预算金额:按实际工作量结算但总价不超48万元 (限价金额)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经营范围: (略) 政、建筑、拆除、工程等经营范围;
3、经营资质:无;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等当事人名单;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时至2024年12月27日下午4时;
(二)报名地点:新浜镇中心街1号6208室;
(三)携带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资质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扫描件加盖公章,样式详见附件一);
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报告(非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报名文件,并现场领取项目服务费单价限价表,逾期不再办理。
五、竞争性磋商事宜
(一)磋商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9:30时;
(二)地点:新浜镇人民政府6号楼三层城运中心会议室;
(三)需携带材料:投标文件(一正两副),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投标函原件(附件二)
2、投标承诺书原件(附件三)
3、项目投标报价单原件(附件四),除装订需要另打印5份。
4、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书、信用查询表)
5、2023年度或2024年财务报表、近期社保缴纳通知单
6、相关经营案例
以上材料请贵单位加盖公章并于2024年12月31日16:00前以密封袋的形式交到6208室。
(四)磋商要求
1、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采购发布的金额,否则 (略) 理;
2、合格供应商数量要求:本次磋商最低需要3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报价,否则 (略) 理;
3、请参加磋商的授权代表携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相应文件出席会议,如未能按时参加,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当天,授权代表不能随意变动;
4、供应商须保证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事项
本次信息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在“ (略) 站”http://**政务信息公开栏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关注。
采购单位: (略) 新浜镇人民政府
报名联系电话:021-(略) 联系人:王老师
报名地址: (略) 新浜镇中心街1号6208室
(略) 新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