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年产(略)克拉“生命发钻”及金刚石材料应用实验基地建设项目 | (略) 阳光大 (略) 交叉口东北侧 | (略) | 项目总投资(略)万元,购置土地95.4亩,建设培育车间、加工及维修车间、石墨碳净化车间、钻石手坯加工与成品设计综合大楼、综合办公楼等建筑。同时购置相应设备进行“生命发钻”的生产。全部建成并正常运营后产值可达11亿元。 | 无 | 报告内容真实,将严格要求落实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生活污水经化 (略) 理 (略) (略) 。 2、废气:抽真空废气经管道连接收集、酸洗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再经“碱液喷淋”处理后通过15m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略) ;安装隔声门;采用建筑物隔声。 4、固废:废瓷杯、叶蜡石、一般包装废料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化学原料废包装、废酸、废碱、清洗废液、喷淋废液等收集后交由有资质 (略) 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7日
联 系 人: (略) (略) (略) 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略)
传真:0579-(略)
电子邮件:*@*63.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3 (略) 行政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