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国投·襄阳印营销案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询价比选
2.询价内容:国投·襄阳印营销案场提供生活垃圾清运服务。
3.最高限价:按照120元/桶/月,桶的体积为240L。参加询价比选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该项目询价比选报价无效或重新报价。
4.质量目标:符合*方验收要求。
5.招标类别: 服务。
6.项目规模: 项目总服务面积800㎡,每日2桶,项目预估总费用2880元/年。
7.工期(服务期): (略) 所管辖的国投·襄阳印营销中心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为止。
8.其他:以上报价包含人工、运输、增值税专票税费等一切费用。
二、垃圾清运服务标准及要求
1.作业标准
垃圾清运环卫作业标准, (略) 政管理局的管理规定执行。
2.作业时间
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实行不落地式密闭运输管理,垃圾清运收集时间:早上4:00-8:00时前完成。
3.作业要求
(1)垃圾清运单位所配备的车辆及人员应合法的取得行驶证、驾驶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
(2)垃圾清运单位配备的车辆应响应询价文件规定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标志清晰,及时维修维护。保证车辆外观整洁、干净,避免作业时造成污水横流等情况。
(3)驾驶员、操作工应遵守职业操守,须文明礼貌、作工装上岗,不得随意与垃圾被清运单位或个人发生不文明行为。
(4)中标单位或驾 (略) 政规定点位外或私自设定点位清运垃圾。
(5)中标单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垃圾清运。
(6)操作工在垃圾清运过程中应爱护垃圾容器并摆放整齐,不得随意丢弃。
(7)定期对区域内垃圾箱体进行清洗,保持美观。
(8)垃圾清运不得出现丢点、漏收等情况。
(9)垃圾清运人员一律不得捡*垃圾、焚烧垃圾。
(10)清运工人做好文明作业,不准向服务对象乱收费。
(11)服务公司应定期将垃圾容器或清运车辆进行消毒。
(12)垃圾清理后必须全部运往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13)*方在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管理制度。*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造成*方人员、*方员工或第三方伤亡、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方自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其他:单价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将垃圾从*方场地运至指定垃圾中转站的人力物力等全部费用。
按半年度结算,根据实际清运数量,据实结算,*方提供有效票据后*方将转账回执单原件提交给*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资格,并按照文件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资质: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业绩(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2.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比选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四、询价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及时间
1.递交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一楼B122室;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1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未在要求时间内递交文件的视为不参加本次询价比选;
3.文件要求:响应文件需胶装并加盖公章,密封报送且密封处加盖公章,并将文件盖章的PDF扫描版拷贝至U盘中随纸质文件一同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询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不予接受。
五、询价比选地点及时间
1.地点: (略) 东津新区东津商务大楼三号楼一楼122办公室。
2.时间:同询价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询价代表需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将响应文件送达到指定地点,并作为询价代表参加;未携带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襄 (略) (略) 交叉口西北(东津商务大楼)
联 系 人:杜子玮
联系电话:*
八、信息发布媒体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在湖北 (略) 官网(http://**)发布。
发布日期:2024年 9 月 23 日
九、评比办法
评比办法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初步审查 | 资格性审查 | 企业资质 |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名单位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失信被执行人、(http://**)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证明; |
企业业绩 | 供应商近 三 年(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 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需有双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人签字、签订日期)加盖单位公章。 | ||
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需加盖单位公章。 | ||
联合体 |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 ||
符合性审查 | 报价 | 报价是固定唯一且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 |
其他要求 | 无询价比选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响应无效的其他情形。 | ||
详细评审 | 最低价法 | 报价 | 完成初步审查后,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将所有供应商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至少3名成交候选人。 如最终报价相同无法确定排序时,则由询价小组按比选文件制作优劣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