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产办*号 受产权方委托, (略) (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江西省产权交易相关规程, (略) 公开挂牌拍卖“ (略) 张村乡金祥加油站”,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起拍价: (略) 张村乡金祥加油 (略) 张村乡笪家庄寺源坞412省道炉寺段交叉口,土地使用面积1660.00?O,建筑面积334.80?O。加油站设有埋地式储油罐5个(50m3柴油罐2个;50m3汽油罐1个;30m3汽油罐2个;总储油能力210m3),加油机4台,加油枪8把(0#柴油枪3把、92#汽油枪4把、95#汽油枪1把),东风多利卡油罐车1辆,罐体容量5吨。加油站经营资质齐全。 保证金:*元。 起拍价:*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2024年10 月 25日14时3 (略) (略) (略) 2号广信大厦A栋裙楼3层开标室举行拍卖会。 四、竞买报名资格: 1.竞买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竞买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重大事项揭示: 1.标的新旧、 质量、 状况、性能等均以现状为准,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特别提醒本次标的未进行专业评估。竞买人应认真咨询、现场踏勘、核实,明确本次拍卖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在决定竞买前已亲自实地踏勘标的,完全接受与认可标的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已经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据此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和损失。拍卖成交后,标的状况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合同。转让方应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进行交付,在此期间需无条件配合买受人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负责后续相关水、电等配套设施的使用情况。 3.原加油站职工安置由转让方负责安置,需在拍卖成交后三日内全部安置完毕,原加油站职工因劳动关系、安置方案等所产生的纠纷与买受人无关。加油站权属过户税费按法定承担。 4.竞拍结束后,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完成项目的整体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5.未尽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六、标的咨询、展示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下午16 时止,即行咨询、展示和报名。个人凭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略) (略) 办理报名手续,领取相关竞买资料,并交纳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买受人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竞买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户名: (略) (略) ,账号:*】 报名地址: (略) (略) ( (略) 80号新闻大厦12楼) 联系电话:* 郑先生 *周先生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 (略) :0793-* (略) (略) 2024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