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高区北二路道路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农高区北二路道路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问题1:招标文件中清单PDF文件以及QTF文件中仅仅只有“* 挖一般土方”一个清单项,且工程量仅仅只有1m3,是否正确?
回答1: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还在整理当中,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
问题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 投标保证金中约定纸质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但是由于在示范文本中不能体现申请人(即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不符合银行出具保函标准,银行不予出具包含,请问投标人能否在示范文本正文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处增加单位名称?如果不在此处增加单位名称,请问在文本何处体现?
回答2: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后面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即可。
问题3: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附录中要求填写工期、分包、工程质量的约定内容,请问填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内容还是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回答3: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编制,在招标文件总则3.7投标文件的编制中已明确“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填写相关内容。
问题4:本项目资质要求为三级,未见业绩要求,足以证明本项目施工较为简单,并不复杂;然而又为何要求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众所周知:重庆的低价标业主为了更好的指定自己有意向的单位中标,基本上都是用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来排除异己。本项目设置技术方案符合性评审难道就是为了指定中标单位吗?请业主明示?
回答4: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及项目实际情况设置,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的情形,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问题5:我公 (略) ,请问提供近2年的财务报表是否满足投标要求
回答5:详见补遗1。
问题6:下载的工程量清单几乎为空白,请问数据比较齐全的清单在哪里下载?
回答6: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还在整理当中,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
问题7:下载的工程量清单几乎为空白,请问数据比较齐全的清单在哪里下载?
回答7: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还在整理当中,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
问题8:投标保函格式不一致:用标书查看工具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下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资料,另存为PDF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入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资料后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不一致。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正文开头多了6行“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内容。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6号文)附件1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是一致的,都有正文开头6行“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内容。请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以哪个格式为准才不会被评标专家废标?
回答8: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编制,纸质保函格式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格式为准,在系统中已做修正。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后面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即可。
问题9:投标保函格式不一致:用标书查看工具打开本项目招标公告下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资料,另存为PDF的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导入后缀名为cqzf的文件资料后的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不一致。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正文开头多了6行“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内容。 (略) 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2022年9月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6号文)附件1中的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格式是一致的,都有正文开头6行“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内容。请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投标人开具投标保函以哪个格式为准才不会被评标专家废标?
回答9:本项目招标文件是按照《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2020年版)编制,纸质保函格式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格式为准,在系统中已做修正。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保函示范文本“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后面填写投标人单位全称即可。
问题10:现在都2023年了,近三年财务要求是否该更改为2020/2021/2022年的?为什么招标人执意要求19年开始?是在暗箱操作吗?
回答10:因各潜在投标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可能未完成,不排斥潜在投标人响应投标,故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2020、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问题11:我公司2020年成立的,提供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满足要求?
回答11:详见补遗1。
问题12:财务要求 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问:这项要求有点过分,此项要求 (略) 吗? (略) 怎么提供这3年的财务报表?建议业主改成20 (略) ,提供自成立以来至2021年的年度财务报表。
回答12:详见补遗1。
问题13:招标清单是空白清单,请更正
回答13: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还在整理当中,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
问题14: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能不能只提供2021年和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回答14:详见补遗1。
问题15:我公司成立于2020年 能否只提供20.21年财务报表
回答15:详见补遗1。
问题16:招标文件要求财务报表是2019/2020/2021三年的,我公司是2020成立,可否只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
回答16:详见补遗1。
问题17: (略) 可不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回答17:详见补遗1。
问题18:清单都没得?
回答18: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还在整理当中,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
问题19:请问招标人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能提供成立后的第二年的财务报表吗?请问财务要求 (略) 的财务要求?不然明显是对2021年后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的一种限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回答19:详见补遗1。
问题20:请问招标人2021年以后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能提供成立后的第二年的财务报表吗?请问财务要求 (略) 的财务要求?不然明显是对2021年后新成立的潜在投标人的一种限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回答20:详见补遗1。
问题21:请问未完工的业绩是否能参与中标,璧山区一级截污干管新建工程施工项目公示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重 (略) (略) ,使用业绩为石坪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工程,此业绩在建设工程信息网的工程状态明确表明项目停工。他都能够用未完工的业绩中标,是不是 (略) 场规 (略) 政一改变了,建市政一比强盛集团还牛逼,以后大 (略) 政一的规矩来办,请明确回答。
回答21:该问题与本招标项目无关。
问题22: (略) ,能否只提供2021年财务报告?
回答22:详见补遗1。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2条财务要求增加:“注: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由于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正在整理中,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相应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本答疑及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补遗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2023年4月18日
[**].CQCF
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