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信丰县档案局手动密集架、恒温恒湿系统和老设备、档案搬迁及消防系统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档案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信丰县 | 公告时间 | **日01: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7-* | ||
采购单位 | 信丰县档案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丰县县政中心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97-* |
信丰县档案局手动密集架、恒温恒湿系统和老设备、档案搬迁及消防系统项目的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JH2022-XF-G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信丰县档案局手动密集架、恒温恒湿系统和老设备、档案搬迁及消防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招标文件28.3“评标标准:技术分(四:人员配置):(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得5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近6个月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现变更为:“(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数在20人及以上的得5分;拟派本项目的团队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得2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丰县档案局本级
地址:信丰县县政中心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信丰县恒福商务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