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地点: (略) 铅山县工业园;
项目概况:铅山县工业园现有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3000 m3/d,已不能满足园区工业废水处理需求。拟建项目在现有工程东南侧闲置土地新建* m3/d的工业污水处理设施,主要处理工艺为反应沉淀+水解酸化+AAO+高级氧化+高效沉淀+接触消毒,尾水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2)中一级A标准前提下,经西侧原排污口排入信江。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铅 (略)
联 系 人:邱工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江西蓝鲸 (略)
联系方式:席工,*@*q.com
四、征询事项
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本地的主要环境问题;
(2)本工程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3)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4)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提交。公众 (略) 络链接: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可发送邮件或打电话等方式提出个人、部门、单位的建议,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