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项目临时用 (略) (略) 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G309线青岛 (略) 祁家南山(宁甘界)至汉 (略) 工程临时用地,位于会宁县汉家岔镇汉家岔村,面积0.6879公顷,作为稳拌站和堆场等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使用期结束后,需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1年内按照已批准复垦方案完成上述用地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