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辽宁 (略) 蛋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 年12 月16日至12 月 23日。
一、项目名称:辽宁 (略) 蛋品深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首山经济开发区北片区(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
三、建设单位:辽宁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辽宁中咨 (略)
五、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在在建工程南侧新增占地面积37420.59㎡,建筑面积(平方米)41120㎡,建设腌制车间、加工车间、冷库等,有部分车间为预留车间。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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