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南通至宁 (略) (江北段)路外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监理)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新建南通至宁 (略) (江北段)路外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监理)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 (略)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华欣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2亿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涉及影响新建南通至宁 (略) (江北段)主体施工、 (略) 外( (略) 产权)“三电”及其他管线迁改;建设地点: (略) (略) 。 2.2 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包含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环境保护监管等)。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缺陷责任期满止; 2.4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2.5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2.6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新建南通至宁 (略) (江北段)路外管线迁改工程项目(监理) (一)投标人: 3.1 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以下①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②和③资质,或由以下②和③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资质; (略) 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牵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3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的项目负责人或监理专项咨询负责人)。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招标人: (略) (略) 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88号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华欣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15号恒凯大厦603室 联系人:唐佳萍、王静、陈佳妮、王波、虞礼周 联系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