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5月21日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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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疆北庭 (略) 番茄制品及番茄红素生物提取生产线建设项目 | 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 | 新疆北庭 (略) | (略) 清泽 (略) |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8000吨、番茄调味酱(含蒜型)*吨、番茄红素油树脂150吨、大蒜素油树脂30吨。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11%。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加强恶臭管控措施,污水处理站的构筑物加盖或封闭,格栅渣、泥沙、脱水污泥等固体废物设置密闭储存设施,采用封闭车辆日产日清,收集的生烂番茄番茄加工车间外设置封闭的废料暂存池,厂界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20、硫化氢0.06mg/m3、氨1.5mg/m3)。食堂配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浓度执行《饮食业油烟标准(试行)》(*)标准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内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处理规模4500m3/d,采用“格栅过滤+水解酸化+A2O生物处理”工艺,运营期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在规划的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B级标准后,统一排入园 (略) ,依托吉木萨尔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 (略) ,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标准。加强噪声源控制,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的设备,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隔油池清理的废油渣、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栅渣、脱水污泥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分拣出的生烂番茄、皮籽渣交由周边农户作为牲畜饲料,日产日清。一般固体废物临时暂存场所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建设。 |
2 |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中煤木垒 40 万千瓦风电部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雀仁乡 |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 (略) (略) | 新疆 (略) | 本项目规划总装机容量为 400MW,拟安装 60 台单机容量为 6.7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 60 台箱变、 (略) 、场 (略) (略) 等。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19%。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涉及天然牧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采取平整压实处理。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防沙治沙生态措施,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建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 (略) ,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机械的冲洗废水经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污水收集池,营地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池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粪便污水排入卫生厕所,及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厂界环境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施工弃土回用于场地平整绿化。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变压器事故油和风机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建设。 |
3 |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中煤木垒 12.5 万千瓦光伏部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县雀仁乡 |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 (略) (略) | 新疆 (略) | 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建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25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51.*MWp 的光伏电站,容配比为 1:1.21,采用 580Wp 单晶硅双面双玻半片组件,配套建设一座储能站,储能容量设计为6.25MW/4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0.21%。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占地涉及天然牧草地,开工建设前应取得林草部门的意见方可开工。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采取平整压实处理。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防沙治沙生态措施,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建成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 (略) ,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机械的冲洗废水经防渗污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营地生活区设置移动卫生厕所及防渗污水收集池,营地食堂及洗漱废水经隔油池隔渣池后排入防渗污水收集池,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粪便污水排入卫生厕所,及时委托环卫部门处理。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施工厂界环境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生活垃圾转运站,施工弃土回用于场地平整绿化。项目营运期光伏系统更换的晶硅电池组建以及储能装置更换的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不在项目区储存。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建设。 |
4 |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国网能源奇台一期 30 万千瓦光伏部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北约 51km |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 (略) (略) | 河南宏程 (略) | 项目一期规模为容量*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6%。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评发〔2020〕138号)有关规定。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 (略) ,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内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拉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光伏组件擦拭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绿地,用于植被浇灌。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行时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废电器元件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建设。 |
5 | 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地项目(国网能源奇台二期 30 万千瓦光伏部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北约 51km | 昌吉古尔班通古特沙漠基 (略) (略) | 河南宏程 (略) | 项目为二期内容,规模为容量*千瓦,直流侧实际装机351.36MWp,容配比为1.17:1。配套建设25MW/100MWh电化学储能设施。本项目光伏方阵采用固定支架安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1.25%。 | (一)生态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明确施工用地范围,在施工便道设置边限界,严禁施工人员、车辆进入非施工占地区域,禁止乱碾乱轧,减少扰动面积,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避开雨季及大风天气施工,及时进行迹地恢复,减少水土流失。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及《关于加强沙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新环评发〔2020〕138号)有关规定。临时土方采取四周拦挡、上铺下盖等挡护及苫盖措施妥善堆放。敏感区周边施工方案、临时用地布设,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在环境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料场,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裸露地面应覆盖防尘 (略) ,定时定量洒水。施工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进行遮盖、四周进行围挡或定期对临时堆放土石方表面洒水。对运输施工垃圾的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及清洗废水等进行收集沉淀后直接用于场内抑尘,施工期结束对沉淀池进行拆除填埋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拉至奇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光伏组件擦拭废水沿板面直接落入光伏组件下方绿地,用于植被浇灌。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基础减震、消声等措施,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运行时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项目运营废电器元件和废变压器油,收集后暂存于220kv升压站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的设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