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 (略) 码头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0日-2022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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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5-*
(略) 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 (略) | 码头提升改造项目 | 江苏省 (略) 滨海县东坎街道坎岗河北堤红旗桥向西137m | 主要经营范围建材、钢材、粉煤灰批发、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装卸、搬运服务等项目 | 1.施工过程的大气污染主要是*域辅助设施在建设过程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使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采用封闭车辆或加盖苫布并减速慢行,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调控施工车辆、使用更清洁的燃料等措施,将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码头卸料粉尘、皮带卸料粉尘、堆场扬尘、装车粉尘、船舶废气、运输车辆 (略) 扬尘、通过降低散货的装卸高度、设置防尘反射板及喷嘴组、移动皮带机安装防尘罩、采用湿法除尘、设置封闭式散货堆场并配喷淋系统、道路硬化、进出车辆车厢采用防风抑尘布加盖物料、配备岸电系统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农作物浇灌;施工废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机械冲洗,不外排。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排口。本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码头区地面冲洗废水通过集水沟收集进入沉淀池处理达标后上清液回用于 (略) 喷洒、码头区地面冲洗;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经集水沟收集经隔油池+混凝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装卸喷淋用水;船舶产生的舱底油污水经管道输送至码头设置的油污水接收装置,码头污水接收装置自带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标后上层废油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下层废水委托港航部门认可的资质单位处置;船员生活污水靠港后排入码头生活污水接收装置,和*域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由吸粪车送至滨海县 (略) 深度处理。 3.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标准限值;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4类标准。 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码头干地开挖产生的土方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土方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及*域生活垃圾、沉淀污泥、废油(隔油池)、含油污泥(混凝沉淀池)、废机油(设备维护)和废油(船舶上层废油)。其中沉淀污泥定期打捞,作为砂石料的一部分出售;*域及船舶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废油(隔油池)、含油污泥(混凝沉淀池)、废机油(设备维护)和废油(船舶上层废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