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 ***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 * LN *** |
---|---|
项目名称 | (略) * ,辽A * M9 |
资产类别 | 交通运输工具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 (略) 北方分公司 |
挂牌价格 | 1.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的 * 台车辆出售(分别转让),摘牌保证金为1万元/台,如有不能过户车辆交易终止,转 (略) 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2.买受人在摘牌前应对本次挂牌交 (略) 充分了解, (略) (略) 查看,充分了解车辆的现状、附属设施及挂牌交易车辆的数量、型号、规格、年限等车辆基本信息。 3. * 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 (略) 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 * 切责任与风险。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拒绝现状接收、拒绝签署《资产转让合同》、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转让方及 (略) 联 (略) (略) 有权扣除买受人保证金,收回转让标的, (略) 公开转让。 4. (略) 有 (略) 展示的状 (略) 转让和交接,转 (略) 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 (略) 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5.此次挂牌交易的车辆可能存在漏检情况,买受人在摘牌前必须确认车辆检车信息,且在摘牌后由买受人负责车辆检车,并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要承担车辆交易过程中包括车辆的维修、保险、 (略) (略) 费用。 6. 买受人须在竞价成交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 * 次性付清车辆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成交价的5%),并与转让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买受人需在《车辆转让协议》生效后5个 (略) (略) 门办理车辆过户手续(转让方可配合过户), * 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否则 (略)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 (略) 有车辆,其车牌 (略) 有,在变更过户时,车 (略) 政管理机构收回。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 手车交易税),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8、本次转让的车辆已经将 (略) 处理完毕。车辆成交后,如再有违章记录(截止到车辆交接时间),违章罚款由买受人凭罚款收据于车辆交车日后5个工作日 (略) 报销,只报销有罚款收据凭证的罚款。滞纳金、其它费用及违章扣分问题 (略) 解决。转让方不提供车辆违章记录查询结果,具体违章 (略) 政管理机构的登记为准。 9、本次转让的车辆还可能存在其他欠费情况,所有车辆欠缴情况由意 (略) (略) 理。 * 旦转让成功, (略) 欠任何税费 (略) 承担,并承 (略) 理结果及责任。 * 、买受人 * 旦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取成交车辆,即意味着车辆交接已经完成。由本车引起或发生的 * 切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买受人完全承担。 * 、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 特别提示:(1) (略) 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电瓶不能正常工作或因机器 (略) 驶以及其它 (略) 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网络竞价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2) (略) 驶里程数仅供参考;(3)如转让机动车辆需维修、其他税费为买受人承担,转让前期的年检、 (略) 发生的费用为转让方承担。(4)转让方已对 (略) 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 (略) 有瑕疵,特别是隐 (略) (略) 揭示,请意向买受人谨慎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