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发改许可〔2022〕71号
(略) (略) :
报来《 (略) (略) 关于请 (略) (略) (略) 大楼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玉市军医报〔2022〕39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经广西 (略) 组织专家评估通过的《 (略) (略) (略) 楼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2207-*-04-01-*。
三、项目业主: (略) (略) 。
四、建设地点: (略) 玉州区二环西路2号( (略) 二环路与玉兴大道交汇处南侧)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新建1栋 (略) 大楼,建筑占地面积2243.25平方米,地下1层,地上13层,总建筑面积33729.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8404.0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5325.60平方米),新增床位798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供配电及照明工程、避雷工程、消防安全工程、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工程、供氧吸引工程、导引标识工程、生态停车场、充电桩工程、绿化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场地平整工程、道路硬化工程、边坡治理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环卫设施等工程,并购置电梯设备。
六、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000.2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申请中央投资、自治区投资、地方专项债及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七、工程招标管理:请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核准意见表。
请据此批复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和报批工作,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其他未详事项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附件: (略) (略) (略) 大楼一期项目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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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大楼一期项目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建安 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其他 | 核准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2018年施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15年修订版)(如有新政策按新的表述)的有关规定及项目业主申请意见核定本工程招标具体方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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