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中 (略) :
《关于 (略) 航天大道穿黄隧道工程(Ⅰ期)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的申请》(济起管规划呈〔2024〕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 (略) 航天大道穿黄隧道Ⅰ期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崔寨街道办事处东孙村和马店村集体土地85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23平方米(一般耕地2893平方米、其他林地835平方米、沟渠925平方米、 (略) 170平方米)、建设用地3741平方米,用于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临时用地使用。
二、本临时用地土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7年9月12日。
三、中 (略) 要按照批准的土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严禁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中 (略) 应当自觉接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的监督和管理。 (略) 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时,你单位应当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五、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和自然资源部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临时用地相关信息,协助税务机关做好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六、中 (略) 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七、临时用地使用期满,中 (略) 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性建(构)筑物;(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土地复垦,申请土地复垦验收;(三)按照约定如期完成土地复垦,并确保土地复垦质量。占用的耕地应当按照约定或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验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