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我局拟于近日批准《年加工*件汽车尾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 (略) 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加工*件汽车尾翼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云田镇 (略) 大数据产业服务中心101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元,在 (略) (略) 云田镇 (略) 大数据产业服务中心101号厂房建设年加工*件汽车尾翼项目,建筑面积为484.11m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 (略) 理后, (略) (略) 排入云 (略) 理厂进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外排白石港,最终汇入湘江。 2、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 (略) 、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3、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 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 (略) 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