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略) 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略) 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和《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函【2019】438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陵川县杨 (略) 年产20万吨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概要:陵川县杨 (略) 年产20万吨混凝土技术改造项 (略) (略) 陵川县平城镇杨寨村北360m处,技改项目在现有工程工业场地内建设,生产规模为年破碎石料10万吨,年加工混凝土废渣2万吨。
2021年10月,公司委托山西中安质环 (略) 编写了《陵川县杨 (略) 年产20万吨混凝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2月23日,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陵审批字【2022】18号文对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二、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了建设。
2023年3月,项目建设完成,配套的环保设施同时建成。2023年6月4日,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企业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09H001P。2023年4月3日开始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调试。调试日期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28日,现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向社会公开公示。
陵川县杨 (略)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