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安自然资告字〔2024〕6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安政文〔2024〕137号), (略) 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起叫价 (万元) | 总价限价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4-4 | (略) (略) 交通技术学校地块 | *.09 | ≥1.8且≤2.2 | ≤20 | ≥35 | 7100 | * | * |
土地用途及年限 | 居住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公用 (略) 点)出让年限为40年。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控制在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以内。 |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黑名单”的企业法人、自然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除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2.不具备相应开发资质的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可在90 (略) 注册登记具 (略) 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申请人竞得地块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实行“网络报名,现场审核,现场交易”制度,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上交易系统。进入宗地注册登记并按要求提交竞买申请,竞买人申请时不能使用办理 (略) 的手机号进行竞买申请。上传相关竞买文件,并按公告通知时间携带相应申请材料( (略) 上提交申请材料相符)准 (略) 行政服务中心七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经出让单位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竞买号牌,审核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交易。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方式拍卖出让。起叫价*万元,加价幅度为*元或其整数倍,最高限制地价为*万元。当竞买人报价均低于最高限制地价时,采取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不再接受更高报价,竞价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投报配建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面 (略) 政府。竞报配建保障性住房起始建筑面积为100平方米,每次最低竞价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达到竞配建保障性住房面积上限1500平方米后采取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主持人落锤宣布地块成交。无偿移交的住宅建筑面积需位于同栋同梯位的2层及以上,户型为70平方米至120平方米,竞买人需在项目第一期先行建设移交的住宅,在交地后3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并在第一期商品住房交房的同时同步移交政府,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竞买人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完成竣工验收或移交政府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无偿移交的住宅总价款(按预售备案价格计算)0.1‰的违约金。竞得人应以套为单位移交,实际移交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竞报面积且尽量接近,多出竞报面积的部分按预售备案价格进行结算。拍卖出让保 (略) 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
四、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4年5月17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7:00前登录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业务系统-“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进入宗地信息(查看宗地相着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 (略) (略) 三明 (略) 代表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5日 17:00止(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
五、拍卖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4年5月17日8:00至2024年6月5日17:00;
2.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6月6日上午9:00;
3.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5.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现场交易 (略) (略) 1号开标厅举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出 (略) 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三明 (略) 承办。本次拍卖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拍卖地块的竞买人必须达到二人以上(含二人),若不足二人,该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3.该地块应配建一处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小于468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不小于4906.08平方米。竣工验收 (略) 政府指定部门。到2025年底,项目建设应当满足气象局的相关规定要求。宗地建设应符合《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略) 交通技术学校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通知》(安自然资〔2024〕202号)文件的要求。
4.出让宗地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给受让人开发建设。宗地按净地交付使用,出让宗地建设期限三年,建设项目应当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竞得人应当在成交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的成交价款,六个月内全额缴清余款。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期满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要求竞得人赔偿损失。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的20%作为出让合同定金。拍卖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不包括契税、拍卖佣金及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的税费。
6.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在竞买申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竞得人应当持《成交确认书》依法、及时向税收征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9.竞得人应当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等依法、及时办理项目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
10.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806号(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综合办公室二)
联系人:郑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邮政储 (略) 支行
账 号:*002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安支行
账 号:*
开户单位: (略)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 (略) 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账号:**
(略) 自然资源局
三明 (略)
2024年5月16日
发布时间: 2024-05-17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