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普陀山机场航站楼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询价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工程舟山普陀山机场航站楼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招标人为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为规范航站楼共享充电宝的投放,根据民航局综合司印发的《航站楼旅客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设施建设指南》(民航综机发〔2024〕6号)通知要求,结合我机场航站楼和旅客需求的实际情况,拟对航站楼共享充电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为了提升服务质量满足不同旅客的需求,并符合机场安全要求,建议航站楼共享充电宝设置4个点位(如图所示),共10台,具体分布如下:到达层出口左侧3台,出发外信息服务指引牌旁3台,头等舱2台,贵宾楼2台。
3、在航站楼隔离区内采用移动式共享充电宝为旅客提供充电服务时,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民航旅客禁止随身携 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随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的有关规定。
4、服务期限:2年
5、付款方式:按季度进行结算。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相应的营业范围和能力;
2、企业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3、需至少配备1名日常运行维护人员(提供相关信息资料);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舟山建银工程 (略) (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1106室)持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授权代表身份证)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场领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自行报价;
2、投标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五、中标原则
1、招标人公布的最低报价为共享充电服务收益分成的3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30%,否则作废标处理。
2、评分办法:有效投标人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当出现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报价均为最高有效报价时,则通过评审小组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递标书地点:舟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
3、收件单位:舟山建银工程 (略)
4、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舟 (略) 行政楼3楼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密封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规定的其他指定位置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投标书独立包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包封袋中。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舟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 (略)
联系人:刘晓梦
联系电话:0580-*
传真:0580-*
地点: (略) 定海区临城 (略) 586号建设大厦D座11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舟山普陀 (略) http://**
2、浙江 (略) 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