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采购视频编辑设备
项目编号:*7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管建祚 *
报价起止时间:2024-06-26 23:18 - 2024-07-01 20:00
采购单位:拜城县公安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视频编辑设备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平板电脑零部件; 采购人需求描述:-; 次要参数要求:视频编辑设备:详见询价文件; | 1批 | *.00 | - |
买家留言:-
响应附件要求:一、供应商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法人手机、电子邮箱、项目负责人情况(视项目要求,不是必须的)。
二、报价单(根据模板要求填写)
三、售后、质保承诺。
四、供货/施工方案:包括工期,人员组织,配送方案等。
五、以上资料必须加盖公章上传。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阿克苏地区 拜城县 拜城镇 拜 (略) 37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报价事项及商务要求 | 一、为保证产品质量,报价前投标商需携带相关资质及询价商品实物到我方现场核验资质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竞价发布之日起,仅1天(工作日),请合理安排时间,确认符合要求并收到确认函者方可报价,无确认函即视为不满足,即使最低价中标,采购方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二、验收时,如未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供货的、*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予支付,货款,凡有贴牌、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方有权拒绝采购,并且保留一切追诉的权利,不得参与下一轮报价,若投标单位执意扰乱竞标秩序,采购单位有权向政采云/采购中心提出对投标单位进行处罚,处罚内容包括禁止报价、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投标单位在报价前请仔细评估自身履约能力。 三、质保期内对于故障处理,要求报价人提供7*24小时免费更换及上门售后服务。 四、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为*方指定地点。 五、必须严格按照询价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报价,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提供用品须是行业知名品牌且质量可靠的,报价包含商品到达使用方并能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对不能满足参数要求或者虚假相应,或者无法按时交货影响使用的,可作为无效处理,同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