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潼南燃机电厂220千伏送出工程的请示》(渝电发展〔2024〕114号)收悉。根据《关于同意将华电潼南燃机220千伏送出等工程增补纳入“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渝发改能源〔2023〕347号),结合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4〕8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潼南燃机电厂电力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406-(略)-04-01-(略)。
三、项目单位: (略) 。
四、项目建设地点: (略) 、 (略) 。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完善大石220千伏变电站相关一、二次设备;开断铜风东线π接入潼南燃机升压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 (略) 折单长度3.2千米;开断大高南线π接入潼南燃机升压站,涉及新建双回220千 (略) 折单长度7千米;增容改造大高南北220千 (略) 折单长度35.4千米。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5503.(略)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93.(略)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07.(略)元,基本预备费97.(略)元,贷款利息74.(略)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分别占比25%和75%。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略) 政(略)号)、 (略) 规划和 (略) 出具的关于本项目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说明。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 (略)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公司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申请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在建成投运前完成新能源配建调峰能力认定。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获取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