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322号)的有关要求,现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评估项目(采矿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矿业权评估项目
序号 | 矿业权评估项目名称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目的 | 评估费用 | 评估期限 | 备注 |
1 | (略) 兴宾高安长排山采石场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 2024年4月30日 | 为征收采矿权出让收益提供参考 | *元 | 10个工作日 | 采矿权出让 |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8日-5月6日12:00时。逾期为无效报名。
报名地点: (略)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矿股
报名方式:通过邮寄的方式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三、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我局综合采用近三年承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局及兴宾区自然资源局矿业权评估的服务单位,或入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评估项目有效机构名单作为我区评估机构承担单位。有意承担上述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请填写《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4年5月6日12:00时前提交以下材料:
(一)《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评估机构单位营业执照;
(四)机构从业资格证书;
(五)参评该项目的执业矿业权评估师从业资格证书;
(六)近三年承担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略) 自然资源局及兴宾区自然资源局采矿权评估服务项目(单位)等相关的证明。
各材料按以上顺序 (略)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矿股,以报名材料发送时间为准,我局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有效报名机构名单。
四、选取评估机构的地点及方式
定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 (略)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会议室举行,由我局工作人员进行公开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上述评估项目摇号活动,采取摇号方式确定最终承担矿业权评估机构,暂不需要取得有效报名资格的评估机构人员到现场参加摇号。
摇号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与摇号确定承担评估项目评估机构签订《采矿权评估合同书》(详见附件3),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通信地址: (略)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地矿股(新世纪A区8栋)
邮编: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先生 0772-*
附件:1.矿业权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格式)
3.矿业权评估合同书(格式)
(略) 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