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山县淠源渠灌区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撇洪沟工程-零星人行道改造)招标文件的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霍山县淠源渠灌区综合治理工程(城区撇洪沟工程-零星人行道改造)(项目编号:E*)变更公告经招标人确认,现予以发布。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招标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修改要求:
原内容为: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要求,建设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额8%—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现将内容修改为:为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切 (略) 场秩序,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有效遏制 (略) 政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将严 (略) 住建厅《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承包企业)
提供施工合同 8%-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要求以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的相关约定为准。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不提供。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现变更为: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施工合同金额 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等方式。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略) 保证、保险公司保险单、第三方担保、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等方式。”
3、相关政策文件附件及支付担保格式:
(1)《关于加强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2)《 (略)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细则(试行)》(具体内容详见答疑澄清文件)
(3)支付担保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本次变更公告仅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门户网(http://**)相关更正信息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安徽佛子岭 (略)
霍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安徽 (略)
2023年03月10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