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海 (略) 关于下达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4〕31号)的文件精神,市级下达霞浦县2024年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项目资金(略)元,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好霞浦县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充分发挥种业保持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 (略) 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企业、合作社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注册后)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1.项目内容:霞浦石斑鱼、海参(仿刺参)等种质保持。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对石斑鱼、海参(仿刺参)种质保持项目予以补助。申报单位单个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略)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渔业遗传资源保种素材收集,种群调查、采集、保活、暂养、更新,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及引进,生产性能测定,保种效果监测及鉴定评价,系谱档案记录和种质保存设施完善,孵化车间、培育池及相关养护设施的更新换代,渔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宣传,种质资源的系统化采集、专家指导服务等。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 (略) 站http://**)下载;
5、设施农用地批复或可证明其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权属证明和规范合同;
6、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7、养殖尾水检测报告;
8、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9、企业征信材料;
10、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 (略) 、 (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略) 提出验收申请,由县 (略) (略) 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 (略) :卢艳娜,0593-(略)
霞 (略) :吴少雄,0593-(略)
附件: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请表
霞浦县海 (略) 霞 (略)
2024年11月28日
各有关申报单位: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略) (略) 海 (略) 关于下达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4〕31号)的文件精神,市级下达霞浦县2024年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项目资金(略)元,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做好霞浦县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充分发挥种业保持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拟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组织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为2024年1月1日之前在本 (略) 域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渔业相关活动的企业、合作社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项目内容及项目建设责任明确,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和纳税信用良好,近三年(或注册后)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已获得中央、省、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 专项资金的补助范围
1.项目内容:霞浦石斑鱼、海参(仿刺参)等种质保持。
2.项目补助标准:经评审后对石斑鱼、海参(仿刺参)种质保持项目予以补助。申报单位单个项目自筹资金不得低于补助资金的30%,单个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略)元。
3.补助资金使用范围:资金主要用于渔业遗传资源保种素材收集,种群调查、采集、保活、暂养、更新,遗传材料采集保存及引进,生产性能测定,保种效果监测及鉴定评价,系谱档案记录和种质保存设施完善,孵化车间、培育池及相关养护设施的更新换代,渔业遗传资源保护与利用的宣传,种质资源的系统化采集、专家指导服务等。
三、 遴选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4年12月20日前。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1、封面:“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报材料”、“申报日期: 年 月 日”、“申报单位:*****”;
2、申报材料总目录(请标明各张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体页码范围);
3、项目申请报告(应含项目投资、建设规模、目前现状、项目前景等详细情况):
4、《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请表》(见附件),本通知及附件表格格式可在霞浦县 (略) 站http://**)下载;
5、设施农用地批复或可证明其承包经营权、使用权的权属证明和规范合同;
6、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7、养殖尾水检测报告;
8、营业执照或单位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9、企业征信材料;
10、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备注: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申报单位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表格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
(三)审核批复:县 (略) 、 (略) 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批复。
四、 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 (略) 提出验收申请,由县 (略) (略) 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拨付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发放补助。
联系方式:
霞浦县海 (略) :卢艳娜,0593-(略)
霞 (略) :吴少雄,0593-(略)
附件: (略) 级种业振兴专项资金项目(地方重点渔业种质材料保持与利用)申请表
霞浦县海 (略) 霞 (略)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