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自然资 (略) 拟供地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经意向用地单位申请,我局拟以行政划拨方式提供用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用地单位 | 土地位置 | 项目名称 | 面积 | 用途 |
苍南县 (略) | 金 (略) 36-40号 | 苍南县烟草质量检测科技服务中心项目 | 210㎡ | 科研用地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期为10天,如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与苍南县自然资 (略) 行政审批科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公 (略) 将依法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单位:苍南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577--*
苍南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