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新区梅乐园学校2024年秋季货物类项目采购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区梅乐园中学筹建处 | ||
行政区域 | 铜川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8:08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8月0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铜川分公司谢鹏飞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9-* | ||
采购单位 | (略) 新区梅乐园中学筹建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新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新区梅乐园学校2024年秋季货物类项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
(3)提供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载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4)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为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敏纳社会保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新区梅乐园中学筹建处
地址: (略) 新 (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 (略)
地址: (略) (略) 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
联系方式: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铜川分公司谢鹏飞
电话:0919-*
华 (略)
2024年08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