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发改行审字〔2023〕84号关于桂林市恭城县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堤坝护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
(略) 恭城县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堤坝护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人民政府:
报来的《嘉会镇人民政府关 (略) 恭城县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堤坝护岸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嘉政报〔2023〕8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持续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需求,同 (略) 恭城县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堤坝护岸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2309-*-04-01-*。
三、项目业主: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址: (略) 恭城瑶族自治县嘉会镇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沿线。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本项目对大明源河流嘉会、太平村段1.00km进行两岸护岸,修复河道沿线附属设施,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建设内包括河槽清表护底工程、护岸工程、生态堰工程、提灌站工程、桥梁工程。
六、项目总投匡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418.4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74.3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费用46.50万元,金属结构及安装费用0.60万元,临时工程费用40.53万元,独立费用100.55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77.0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78.8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
请据此批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按厉行节约的原则,优化投资估算并进一步落实项目资金。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恭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