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24日-2022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997-*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采油三厂2022年第四期短半径侧钻项目 | 本项目位于阿克 (略) 塔里木乡境内、塔河油田托普台区 | 中国 (略) (略) | 新疆威泽 (略) |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部署1口侧钻井(TP184CH井),在原井基础上进行侧钻;地面工程依托现有。本次扩建需新增占地1914m2,扩建后总占地面积为5513m2。总投资*元,环境保护投资约*元,环境保护投资占总投资的17.17%。 | 1.废气:井场无组织排放的非*烷总烃满足《*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井场无组织排放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2.废水:项目产生废水包括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等,其中采出水随油气混合物输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井下作业废水送至塔河油田绿色环保站妥善处理,均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项目场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落地油。落地油属于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接收处置;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够得以妥善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 (略) 上公示、两次刊登报纸公式和张贴告示等方式收集当地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