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 (略) 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 (略) 搬迁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黄峰路以西,广 (略) 以东 |
建设单位 | 长沙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现有工程位于寿昌路5号的凹印版辊生产厂区和位于物丰机电产业园1号厂房的钢辊生产厂区整体 (略) 经开区星沙产业基地内。对现有厂区设备进行拆除、搬迁,在新厂增设部分机加工设备,用于生产钢辊和激光压纹辊,电镀部分较现有工程保持不变,不改变生产工艺,电镀总面积维持不变。同时,对项目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含重金属废水零排放。此外,对废气处理工艺进行升级改造,降低废气排放量。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产生的各项含重金属生产废水经厂房内污水处理间“混凝沉淀+中水回用系统+电催化氧化+MVR蒸发系统”处理后不外排。电镀前处理除油、活化废水、镀铬前清洗、脱脂废水、硫酸雾吸收塔废水经“酸碱度调节+隔油沉淀+电催化氧化” (略) 政管网,项目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 (略) 政管道,最终进入星沙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捞刀河。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建成后机加工焊接烟尘经集气罩+移动式烟尘处理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镀铜产生硫酸雾、蚀刻产生氯化氢采用密闭吸风+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镀铬产生铬酸雾采用密闭吸风+三级铬酸雾吸收塔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激光车间、打样车间VOCs采用全室抽排风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21m高排气筒排放、铜抛光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车间的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有风机、各类泵类、车床、剪板机、卷板机、铣床、磨床等。通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位置,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消声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包括次品版辊、废印刷纸、一般废包装材料、铁板料头及铁屑、纯水制备系统废砂滤、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厂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库,用于暂存一般固废。经暂存后次品版辊返回车间回收利用,其余一般固废交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各种废擦拭纸、废水溶套、废绸布、沉渣、废滤芯(含电镀滤渣)、蚀刻产生Fe2O3、CuO等废渣、废活性炭、废高分子填料、污水处理间废树脂、废反渗透膜、污泥、蒸发后母液、废矿物油、油墨桶等。厂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计建造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按照属性分类包装,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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