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名称 | 【长沙矿冶院】麓山科创园二期建设拆除一批设备资产处置(六次挂牌) | ||
项目编号 | N0124GCJX*-6 | 产权子类型 | 工程机械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3-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3-2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 |
标的 概况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6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30 |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企华 (略) | ||||
转让底价(元) |
| ||||
转出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出方名称:长 (略) (略)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 | |||
转出方承诺 |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麓山科创园二期处置资产汇总明细表》(仅作参考,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及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出方决策文件 | 《长 (略) (略) 纪要》纪要〔2022〕10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长 (略) (略) |
特别 | 1、该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麓山科创园二期资产处置明细表》、资产照片仅作为参考依据,具体规格和数量以现场踏勘状况为准,意向受让方(竞买人)须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委托发布的《麓山科创园二期资产处置明细表》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须认可转让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2、转让资产 (略)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内。意向受让方应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并且根据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4%收取。 5、该标的转让的清单内设备为一批废旧设备资产,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间进行现场踏勘,确认标的情况,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6、意向受让方在决定竞买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涉及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完整性、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资产、拒付价款、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或向转让方提出其他诉求。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并书面确认后即完成标的资产交付。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的拆除和搬移。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转让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6、受让方应当自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按系统提示付清)和交易服务费(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并且根据转让方要求,转让方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24%收取)。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按如下要求进行资产交接:1、受让方需自行前往办理资产交付或授权他人代为办理。交通、差旅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由受让方负责拆卸、搬移,转让方不负责对标的资产进行处置,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资产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3、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解、毁形、吊装、运输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水、火、电等因素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4、标的资产搬移、拆解、毁形、处置、外运、协调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另行支付拆除、清理、处置、外运、协调等所有费用。且不能破坏转让方指定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设备等。5、本次资产转让,受让方履约完成后,转让方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让方。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标的在挂牌期间接受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办理报名手续时,须提交《现场踏勘确认书》。 标的展示地点: (略) 麓山南路966号长 (略) (略) 。 看货联系人及电话:程先生 * 看货须知:根据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看货时间经转让方确认后统一安排看货,凡到现场踏勘看样的人员,需提前一个工作日提供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的截图照片。凡 (略) 外轨迹的,还需提供来常48小时内的阴性核酸检测报告。来现场看样人员必须是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省外轨迹人员核酸检测报告为阴性方可入现场踏勘看样。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有变化的,现场探勘看样人员需根据新的防疫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3-20 09:00:00至2023-03-24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现场踏勘确认书.pdf(点击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03-2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①竞价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未按约定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未按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及未按约定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等),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3-20 09:00:00-2023-03-27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44%收取。 | ||||
附件下载 | 麓山科创园二期资产处置明细表.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王女士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送达地址 |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0楼 | |
技术支持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