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费县土门矿区饰面用花岗岩矿及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天平信矿评字〔2024〕第009号)及《山东省费县黑土湖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天平信矿评字〔2024〕第008号)出让收益评估报 (略) 自然资源 (略) 站和费县 (略) 站公示10个工作日(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示期内没有收到异议。
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24〕13 号),现将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结果予以公开,评估结果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