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白熊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年加工包装材料1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
传真:022-*
通讯地址: (略) 蓟州区滨河西街5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年加工包装材料1000吨项目 | 白熊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 |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7号(7号车间) | 天津 (略) | 白熊包装制品(天津)有限公司拟投资*元,租 (略) 蓟州区经济开发 (略) 37号的现有7号车间部分区域,建设“年加工包装材料1000吨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租赁部分厂房建筑面积为2430m2,购置安装发泡机、成型机等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环保设备进行生产和办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EPS泡沫包装材料1000吨。项目环保投资*元。 | 1、预发泡、成型工序废气经密闭管道及集气罩或密闭设备间整体收集,熟化工序废气经密闭熟化仓整体收集,烘干工序废气经密闭烘干室整体收集,上述废气合并汇入1套“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蒸汽冷凝水全部收集后回用于冷却循环用水,冷却循环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静置沉淀后排入园 (略) ,最后排入上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声、减振、降噪措施,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达标。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模具集中收集后由物资部门回收;废催化剂由设备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城管委及时清运。 | / | 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