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工作总结
区 (略) 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开展工作, (略) 委农办作用,出台乡村振兴年度工作方案,明确89项重点任务。在20 (略) 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在全国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情况年度监测中,我区排名全国第67, (略) 第2。
(一) (略) 型现代农业
推进“稳产保供”工作。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和“菜篮子”区长负责制,印发年度工作方案,落实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菜田补贴等惠农政策,提高主体种植积极性。全年预计完成粮食播种面积(略)亩,蔬菜产量(略)吨,生猪存栏3.(略)头, (略) 前列。3.(略)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基本完工,“两高一智”高标准农 (略) 项目初见成效,耕地质量等级3. (略) 第1。创新推出小麦收入补充保险等3个险种,全年参保农户3727户(次),总保额8.8亿元,理赔总额(略)元,出险农户1452户次。
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创建现代农业新主体储备项目库,收录项目25个,总投资达1.02亿元。坚持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做强做优,进一步推动储运流通、净菜加工等能力建设项目落地。截至目前,拥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3家,202 (略) 农业龙头企业营业收入达172.23亿元, (略) 第2。加强乡村人才队(略)建设,全年开展农民培训1000人次。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托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项目,龙湾屯镇家庭农场联盟获评第五批全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典型案例。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7家养殖 (略) 畜禽种业重点企业。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工作。全面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中期评估。
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关。持续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2024年新评、 (略) 优级标准化基地14家,新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3家。20 (略) (略) 、区农服中心及各镇政府落实责任、同向发力,全年开展绿色有机认证的生产主体104家,其中已获证产量2.(略)吨,已申请未获证产量1.(略)吨。全面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截至10月,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共计55.(略)张。强化检测工作信息化管理,截至10月,全区各级检测室检测农产品样本(略)余个,检测合格率100%。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重大活动重点时期安保服务工作,强化极端天气应对及防汛值守。开展“农资打假”“春季执法保春耕”等执法行动,截至10月,共开展执法检查4573个(次),查办案件131起,罚没款14.(略)元。
(二)高质量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有序推进“百千工程”。深入学原新城第1。
乡村建设持续提升。研究制定2024年度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指导属地依法规范宅基地及建房审批工作,今年以来,共审批宅基地建房3877宗。配合做好房地一体宅基地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探索建立 (略) 日常管理工作意见,督促属地建立“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编制《2024—2025年度取暖 (略) (略) 冬季清洁取暖后期管护工作方案》,完成(略)台供暖设备巡检。
(三)精准施策促进富民增收
多措并举增加农民收入。出台2024年农民增收工作方案,牵头相关单位以落实22条措施为抓手, (略) 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前三季度, (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略)元;同比增长4.8%,绝 (略) 第2位。
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制发2024年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落实30项工作措施,合力推动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带量谈判”,指导各镇提升资金存款收益,累计增加利息收入近8400余万元。上半年,全区集体经济总收入26.2亿元,同比增长17.3%。
持续深化农村改革。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完善农村产权交易管理体系。今年以来,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成交83宗,成交金额8276.(略)元,流转土地面积4755.752亩,减免交易服务费约31.(略)元。修订农村土地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办法及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 (略) 管”机制。今年以来,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签订的100亩(含)以上的农用地合 (略) 级联审74件,土地流转面积3.(略)余亩。
(四)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质效
强化基层党建责任制落实,制发系统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党员教育,从严发展党员12名,规范完成3个基层党支部到期换届选举工作。深化“党员志愿服务年”主题活动,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27个,创新组建“三农四季志愿服务联合队”,截至目前,开展志愿活动200余次。扎实开展党纪学稳运行,村民温暖过冬。
高标准抓紧抓实农业安全工作。抓好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扎实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开展“ (略) ”建设任务。加大动物疫病宣传培训,提升防 (略) 置能力。聚焦企业责任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重点,开展好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做好“三农”领域执法检查,维护良好营商环境。
注:相关数据截止到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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