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小额信贷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暂行)等六个方案》(豫政办﹝2017﹞85号)、《南乐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乐巩拓组办〔2021〕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审核,杨村乡等10个乡镇,127户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对象)按银行有关要求已将本息结清,符合贴息标准,贴息资金合计为 *.28元。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 2023年8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拔打监督电话:0393-*。
南乐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