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资产权告字【2024】 22号
经批准, (略) (略) (略) (略) ,对 (略) 大荆镇蒲湾村下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焚烧 (略) (略) 公开进行转让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 炉渣提供地点 | 日 产量 | 年 产量 | 转让 期限 | 起拍价 | 竞买 保证金 | 履约 保证金 |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焚烧炉渣 | (略) 大荆镇蒲湾村下泥岙 | 约300吨 | 约#吨 | 1年 | 65元/吨 | #元 | #元 |
备注:①炉渣是生活垃圾焚烧发 (略) 理生活垃圾后经输送机排出的炉渣,属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按“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初设”全年最大利用时8000h,年产生量约#吨,每日产生量约300吨。②炉渣产量为估算值,随每日焚烧垃圾量变化,转让人不对实际值作任何保证。竞得人需实地勘查标的,对炉渣产量、成分、比例、湿度、质量、燃烧程度等自行判定,炉渣的成分以实际为准,转让人不对炉渣质量作任何保证。③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为定金,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后,定金直接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转让期满,竞得人结清各项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人不计息退还。④竞得人接收、运输、处理炉渣的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并符合国家环保和卫生要求,配套必要的污染防治和劳动防护设施,保证所有的炉渣均得 (略) 理,杜绝安全、环保事故发生。如因竞得人不合法合规操作,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⑤转让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日以转让人开具的清运通知单为准。⑥标的物移交至竞得人名下,所应缴纳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缴纳。⑦竞得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一旦参与竞买皆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且无异议。
二、竞买人条件:
1、必须是注册、经营在国内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报名)。
2、竞买企业生活垃圾焚烧 (略) 置或综合利用能力不得低于#吨(报名时一并提供环评批复复印件)。
3、竞买企业近2年内,无环 (略) 罚记录。(出具属地环保部门相关证明文件)
三、本次拍卖标的不设保留价,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成交款及履约保证金的支付办法:拍卖成交款根据实际过磅重量按月结算,竞得人于每月5日前付清上个月的炉渣转让价款。履约保证金于签订《转让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在转让期满,竞得人结清各项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由转让人不计息退还。《转让合同》于拍卖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
五、竞得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拍卖款项或签订《转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自愿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且竞得人须承担法律责任。竞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清理运输完的,则履约保证金全部没收,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该标的,转让人有权无偿 (略) 置剩余的标的物,一切责任与损失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 (略) 生活垃圾焚烧二期扩建项目焚烧炉渣转让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3日至15日16时前 (略) (略) 四楼B11室获取并报名, (略) 上获取文件,网址:http://**。
七、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15日16时。
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16时。企业单位由其企业账户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将在2025年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报名地点: (略) (略) ( (略) 城东街 (略) 888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B11报名室)。
2、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资料:
(1)竞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须当场在申请书上签字、盖章);
(2)企业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4)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
(5)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拍卖会时间:2025年1月16日上午10时。
拍卖会地点: (略) (略) 招拍挂大厅。
八、联系方式与竞买保证金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略) (略) 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 0577-#(拍卖公司)
网 址:http://**
http://**(拍卖公司)
开户单位: (略) (略)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略) 支行营业中心 账号:19-#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 (略) 支行 账号:#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 账号:##
开 户 行:乐清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号:#
开 户 行:中 (略) 支行营业部 账号:#
九、拍卖成交款账户如下:
开户名: (略) (略)
开户银行:浙江乐清联合 (略)
银行账号: #088
十、如需实地踏勘或项目信息咨询的,联系:0577-#(项先生)。
十一、未尽事项详见拍卖须知。
(略)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