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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BH-DC-GZ* )
项目所在地区: (略) , (略) ,东川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8.88 万元,招 (略) 东川区水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建堤防、排涝口、河道局部拓宽、疏浚、河道护岸、截排洪(涝)沟等。治理
长度 3270m(其中上段 1475m、下段 1795m),上段治理起点位于干塘子下方(大箐沟汇田前
300m 处),终点位于干田村;下段治理起点位于郭家山村下鱼塘处,终点位于块河入小江汇
口处。新建堤防总长 3.47km,其中上段为 1.249km,下段为 2.221k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2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略) 东川区水务局 404 会议室( (略) 东川区古铜路 31 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 (略) 东川区水务局 404 会议室( (略) 东川区古铜路 31 号)。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已由东川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
称)以东发改复【2022】179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
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 (略) 东川区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邦恒项
(略) ,现对本项目质量检测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 项目地点:东川区块河龙洞段。
2.2 建设内容: 新建堤防、排涝口、河道局部拓宽、疏浚、河道护岸、截排洪(涝)沟等。
治理长度 3270m(其中上段 1475m、下段 1795m),上段治理起点位于干塘子下方(大箐沟汇
田前 300m 处),终点位于干田村;下段治理起点位于郭家山村下鱼塘处,终点位于块河入小
江汇口处。新建堤防总长 3.47km,其中上段为 1.249km,下段为 2.221km。
2.3 总投资:总投资:1231.98 万元; 招标规模:约 8.88 万元。
2.4 磋商范围:包含但不限 (略) 东川区块河龙洞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所涉
及的第三方工程质量抽检工作,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招标人
实际委托为准。
2.5 服务周期:根据招标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质量检测工作,
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检测期与实际施工周期相匹配,提交成果报告时间须满足招标
人要求。
2.6 质量标准:提交的检测报告等成果资料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的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要。
2.7 标段划分:本次磋商设 1 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磋商申请人须具备(1)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
证书(资质类别须包含: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级及其以上资质;(2)有
(略) (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计量认证证书》或具备有效的国家或
省( (略) )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员资格证书,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
3.4 磋商申请人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
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3.5 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
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 (略) 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
名录;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
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磋商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磋商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
国 (略) 场准入等情形。【 (略) 分别在“信用中国
(http://**.cn)”网站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index.html)”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为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名单(黑名单)、在“ (略) 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磋商申请人是否存在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
良信用记录的,否决其磋商资格(说明: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招投标相关活动或被列为
黑名单或被列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但期限届满或被移出的除
外)】
3.6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22 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到云南邦恒项目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略) 西园南路融城优郡 A 座 A4 栋 1401 号),报名时持: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6、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磋商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 年 12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略) 东
川区水务局 404 会议室( (略) 东川区古铜路 31 号)。
6.2 本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磋商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磋商申请文件,并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
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东川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东川区古铜路 31 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邦恒 (略)
地 址: (略) 西园南路融城优郡 A 座 A4 栋 1401 号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