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宝 (略) 拥有对山 (略) (略) 债权(本金5.44亿元及对应利息等)。共同债务人为山东远东 (略) 、枣庄锐龙 (略) ,山 (略) (略) 以其持有的山东远东 (略) 70%股权进行质押, (略)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略) 以其 (略) 睢宁县10.*平米商业现房抵押以及所附着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司法程序推进至流拍后已终本裁定,不抵债、不解封。我公司拟对该户债 (略) 置,现予以公告。
注:本公告列示的债权本金5.44亿元为截至2024年11月29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本金余额,债务人、共同债务人以及担保人应付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好,有付款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
自2024年11月29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公告期内受理 (略) 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侯先生,联系电话:010-*。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女士,010-*。
兴宝 (略)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