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石燕干渠大坳支渠扩建工程(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答疑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内容,现回复如下:
质疑: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项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除投标人不得存在的8种情形之一外,投标人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根据2023年09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一)》的通知川水函〔2023〕1188 号,已经删除了“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年份要求”,此招标文件还依然保留,请根据最新的标准施工文件予以修正。
回复: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招标文件修改和补充(一)》的通知川水函〔2023〕1188 号文件要求,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8)项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中第(12)项内容,后续序号递进;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12)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年份要求里的时限内容。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新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略) 住建厅最新发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操作规程》DBJ51/T040-2021(川建标发[2021]327 号) 的规定,标准中第6.9.2 条规定,补遗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不受15日延迟开标期限限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招标人: (略) 河库事务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朋顺 (略)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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