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永顺县地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永 (略)
2、联系人:吴工
3、联系电话:*
4、地址:永顺县灵溪镇石堤村四组(中心经纬度109°48′52.*″,28°57′26.*″)
5、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3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本项目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要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6、附件
(1)验收报告全本: (略) 盘链接:http://** 提取码:bdhb;
(2)验收意见: (略) 盘链接:http://** 提取码:bdh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