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天津市静海昌茂豆制食品有限公司豆制品加工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略)
传真:(略)
通讯地址: (略) 静海经 (略) 金海道1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静海 (略) 豆制品加工制造项目 | (略) 静海 (略) | 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振兴道6号 | (略) 之恒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选址于天津静海国际商贸物流园振兴道6号,建筑面积1158.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略)元,租赁天津 (略) 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年产豆制品2000吨。 | 1.运营期油炸废气应经油烟净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研磨、过滤、煮浆、点浆、晾置、豆渣房存放等工序废气应经洁净车间回风系统设置的活性炭+初、中效过滤器过滤净化后达标排放; (略) 理站恶臭气体应经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燃烧废气应经SNCR脱硝系统+布袋除尘器+双碱法脱 (略) 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脱硫装置用水应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锅炉废水、纯水机排浓水、水浴锅废水、冰箱除冰废水及 (略) (略) 理后的设备灭菌废水、检测废水、其他生产废水,和经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一 (略) (略) ,最终进入静海北 (略) (略) 理 (略) 理。 3.运营期噪声源 (略) ,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黄豆包装袋、黄豆残渣、废豆渣、废原材料包装、废食用油、废食用油渣、卤制残渣、除尘灰、废滤袋、废空调滤芯、废RO膜、废石英砂、脱硫沉渣、不合格品、废检验器皿、检测废物、废试剂包装容器、污泥、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等应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沾染性废物、废机油、废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桶等应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锅炉灰渣、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 (略) (略) 《 (略) 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9日 |